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最高法院裁判與民法理論發展
THE SUPREME COURT DECISION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IVIL LAW THEORIES 
開課學期
99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詹森林 
課號
LAW5049 
課程識別碼
A21 U280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共201 
備註
與大學部合開。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58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991civil_law_cd_at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民法乃實用法學,故學習民法必須兼顧理論與實務。最高法院裁判,乃當事人糾紛最終解決依據,並經常反應或引導理論發展,故學習民法,自應特別加以重視。本課程將以最高法裁判為基礎,說明個案當事人之利益衝突與法院裁判理由與結論。
 

課程目標
培養同學分析裁判、取捨價值及推理論辯之能力。 
課程要求
1.課前充分預習、課中積極討論。
2.喜歡學習裁判及經由討論學習民法之同學選修本課程,必定收穫豐碩。反之,喜好單純聽講而不習慣與人討論者,請切勿選修。
3.部分選修同學應上台報告,其餘同學應就該報告提出意見。
4..無正當理由缺席2次以上者,不給及格成績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 
指定閱讀
隨堂指定之最高法院裁判 
參考書目
1.王澤鑑,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1-8冊、法律思維與民法實例
2.詹森林,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1-5冊
3.其他隨堂指定之文獻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課堂討論 
30% 
 
2. 
期末考試 
70% 
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4  不完全給付之理論與實務 
第2週
9/21  不完全給付之理論與實務 
第3週
9/28  債務不履行與侵權責任之競合 
第4週
10/05  定型化契約之理論與實務(1)民法第247條之1 
第5週
10/12  債法實施80週年學術研討會,停課1次 
第6週
10/19  定型化契約之理論與實務(2)消保法第11-17條 
第7週
10/26  教師前往韓國參加論文研討會,停課1次 
第8週
11/02  侵權行為之理論與實務(1)法人之侵權責任 
第9週
11/09  侵權行為之理論與實務(2)純粹經濟損失 
第10週
11/16  侵權行為之理論與實務(3)雇用人責任 ─同學報告與討論 
第11週
11/23  民法與消保法商品責任之理論與實務(1)重要實例 
第12週
11/30  民法與消保法商品責任之理論與實務(2)同學報告與討論 
第13週
12/07  消保法服務責任之理論與實務 
第14週
12/14  損害賠償之理論與實務(1)基本案例 
第15週
12/21  損害賠償之理論與實務(2)懲罰性賠償金等特殊問題 
第16週
12/28  民法對弱勢者保護之理論與實務


 
第17週
1/04  總複習